来源:中国中小学教育网  作者:佚名

   今年18岁的李强与周力都是哈尔滨市某体育学校速滑专业的住校生。2002年10月24日18时许,李强来到学校615寝室,因小事和寝室内的同学发生纠纷,正在气头上时,周力从外面进来。李强指着周力说了一句挑衅的话,两人随后在走廊里打闹起来并一同摔倒在地。其中周力因诱发急性心力衰竭,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。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认为,周力死亡主要原因在于其自身的病情,而李强与周力打闹中产生的轻微外力、情绪波动等因素诱发了周力死亡,李强有过失侵权行为,对周力的死亡应承担10%的赔偿责任,学校对住宿生负有管理及保护义务,应承担20%的赔偿责任。一审判决后,周力的父亲不服,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。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,日前作出终审判决,除维持一审判决部分款项外,判处李强给付周力死亡补偿金共1.1万余元。
(文中人物为化名)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【《法制日报》1月12日郭毅、李丹文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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